第四章

1.公共物品有哪些基本特性?判定公共物品应遵循什么步骤?

【详解】

(1)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2)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规模性

(3)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无差异

(4)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非均衡性

要辨别一种物品是否属于公共物品或服务,可以依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看该物品在消费中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如有竞争性,那么该物品肯定不是纯粹的公共物品。再进一步分析,若它具有排他性,该物品就属于私人物品;若它具有非排他性,则该物品是一种需要限制使用的公共资源,如大江大河等。

若该物品有非竞争性,且具有非排他性,则该物品必然为公共物品。若从技术上看,它具有排他性,但排他成本很高,该物品亦为公共物品,如大海中的航标;若排他的成本较低,则该物品属于排他性但非竞争性物品,例如,不拥挤的电影院、足球场、高速公路等。对于这类物品,可以让市场来经营,但政府通常通过给予补贴的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

如果该物品具有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则该物品是纯粹的私人物品。

如果一种物品是纯粹的私人物品,则通常由市场机制来实现平衡。

如果一种产品是纯粹的公共物品,市场机制在该类物品的供给上是失灵的,则通常只能由公共部门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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