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旅游者
- 名词解释:可支配收入;可随意支配收入;闲暇时间;旅游动机。
(1)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或者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纳所得税之后的剩余部分。
(2)可随意支配收入:亦称可自由支配收入,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消费以及日常生活必须消费部分之后所剩余的收入部分。
(3)闲暇时间:亦称自由时问,或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因为只有这部分时间才是可由个人任意支配的时间。
(4)旅游动机:也就是一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而决意外出旅游的内在驱动力,或者是促使一个人有意外出旅游的心理动因。
2.罗马会议对应纳入旅游统计的来访者是如何界定的?这一界定有哪些特点?
答:罗马会议对纳入旅游统计的来访者的界定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所到访的旅游目的国停留过夜的游客。旅游统计中对这类游客使用 “旅游者” 这一术语;
另一类时在所到访的旅游目的国未作停留过夜,而是当日离去的游客。旅游统计中对这类游客使用“—日游游客”这一术语。这一界定的特点是:
(1)将所有纳入旅游统计的入境来访人员统一称之为“游客”;
(2)以是否在到访国家停留过夜为区分标准,将来访游客进一步细分为停留过夜的“旅游者”和不做停留过夜的“—日游游客”;
(3)根据入境来访者的惯常居住地,而不是根据其所属国籍,来界定是否属于应纳入旅游统计的游客;
(4)根据所规定的访问目的界定入境来访者是否属于应纳入旅游统计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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